看书群

繁体版 简体版
看书群 > 放任时光里的布鲁斯 > 第五十七章 广州

第五十七章 广州

我明白我的湖畔生涯已像一首失去新鲜感的歌,会在时间的尘埃中被渐渐淡忘,直至永远静默地留存于大脑深处的长期记忆区里。它可能会在以后的某个特殊时刻拿出来怀旧,但仅此而已。

我无法预知我的人生当中会有个多少个这样的转折。人生就是你与命运的一场无休止的战争,或挑战,或妥协,或平衡,取决于你对这个世界的感知以及面对它的勇气——它无法逃避。

所以,对于那些将要来临的未知生活,我已经抱着坦然面对的决心。

算不清在摇晃的列车上呆了多久,至少我看到了两次日出。

朦胧之间听到kao(考玛乐队)的《laada》舞曲(兰巴达,粤语版《人生嘉年华》),它从列车的广播中传来,尽管音质不佳,欢快的桑巴节奏还是让迷迷糊糊的我神清气爽,为之一振。车厢里的乘客也陆续起身开始拿行李——广州站到了。

我站在广州火车站的广场。

刚下过一场阵雨,铅灰色的云层压得很低,远处屋顶上巨大的“rlboro”(万宝路)红色霓虹灯的倒影把广场上的积水染得红彤彤的,与青灰的天色相映成趣。站前高架上,一辆辆红色的出租车正排着长队接客。这才是大都市该有的样子,与杭州城站古朴的风格大相径庭。

可能当时身处那个时代的人心里都有那么一种迫切的期待,就是加快步伐迎接现代化的新时代,抛却一切旧的东西,包括思想、习惯、生活方式,当然还有建筑。

罗大佑有一首歌《告别的年代》,貌似一首情歌,其实我看就是为了九十年代而作。

一辆蓝色“摩的”驶到我身边,穿着牛仔衬衣褐色皮肤的小伙用蹩脚的广普话问我去哪儿。我来粤前看新闻上说这边治安较乱,飞车抢劫什么的很是吓人,没理会他自顾走开了。我避开一洼洼积水走向广场边商店里的公用电话打给云嫣,她告诉了我公交车的线路。

云嫣姑妈家在广州北郊。那一带的行政管辖可能刚划为市区,所以土地是私人性质。姑父是当地人,就找了建筑承包商在自家宅基地上,按标准居民楼的图纸建了一幢四层楼的单元房。每层两个七十多方,一家四口住八套房子,加上前院后花园,规模令人咋舌。主人住三楼,云嫣要看风景住在四楼,二楼也空置着,就让我住;一楼则是客厅、厨房、餐厅和茶室。

刚进院子我就被惊艳了:一辆红白相间的进口铃木gs125(suzuki-gs125,rb铃木摩托经典车型,后被称为“铃木王”)摩托车,大开了我的眼界。这感觉不亚于现在看见一辆兰博基尼aventadors,让我领略到工业设计的美感,也使我看到国产摩托与世界水准的差距。

云嫣姑父三十多岁,经营一家私营金属加工厂,白天去厂里,每天下午就回来坐在茶室喝功夫茶,养花弄草,看香港电视台的节目。听说我刚与人驾摩托周游数省,很感兴趣,就跟我聊摩托。说他这辆铃木是rb原装进口,花了近三万元人民币(当时万元户就了不得了)。不过还是很值,质量没话说,操控、加速性能都很好,还省油。

院里还有一辆小巧的橘色“木兰50a”,那可能是国产第一代踏板车了,是云嫣姑妈买菜用的。姑妈看上去很年轻,全职主妇,在家带五岁的小女儿;大儿子上寄宿学校,平时住校,不在家。

云嫣穿着牵牛花图案的连衣裙从楼上下来,像天上飘落下来的花朵,清纯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。再次见到她竟然没有想象当中激动,可能是身处他人府中,有点拘束。

晚上在他们家吃了晚餐,有海鲜和煮了两小时的广东煲汤,都是姑妈的手艺。我感觉有点奇怪,前些天还在和徐双在安徽喝凉水啃烧饼,忽然又到了广州与云嫣品靓汤吃螃蟹。这也是生活诱人的一面。

饭桌上云嫣话不多,好在还能和她姑父扯上几句,让我不至于那么尴尬。

晚上云嫣带我参观她房间,进门她就指着墙边一只行李箱说:“我就带了一箱书来,广州要啥有啥,衣服日用品什么的都可以在这里买。”

床边的桌子上已放满了书。中外小说、诗集、杂文、传记、哲学类、百科类甚至《飞碟探索》等等五花八门,应有尽有。这就不奇怪她脑袋中那些层出不穷的思维变化和反应。不得不承认,我后来书架上藏书的类别,很大部分是受到她的影响。

“刚来的几天整个广州逛,早玩腻了,就每天在家里看书。”她拉过一张椅子让我坐,去冰箱拿了两罐屈臣氏纯净水:“没想到你会和人骑摩托车旅行,那感觉一定很棒。”

“是的,无拘无束,自由的感觉!”我带着期待:“如果有机会,真想和你一起去。”

“虽然很吸引人,但我想这种机会不太多。”云嫣年纪不大,但我多次发现在我们的交谈中,她常以冷静现实的态度打断我不切实际的浪漫,这令我觉得自己很幼稚。

“姨父已给我联系了工作,在珠海。看来我的好日子要到头了。”她解释。

她年纪小小就要一个人在异地他乡独自工作生活让我有点感叹。她似乎看出些什么,婉然一笑:

“放心,我没事的。”

这更让我堵心。我握着她的手,温软如玉,把她的头靠在我的怀里,我像抱着一只易碎的花瓶一样不敢动弹,只是轻抚她的肩。直到她抬起头,挣脱开来:“好了,坐了两天火车早点休息吧!”

“太早了吧,才八点多。”我看了下表。

“那就听歌吧。”她发现没有理由拒绝,就按了书桌上一台rb“三洋”四喇叭录音机的按键。一段悠扬的笛声过后,钢琴声渐渐响起,林忆莲的声线十分走心,一下子把我沉浸在歌曲里:

“遗弃的声音又响起了,

遗弃的感觉偏剩下多少。

不听,不触摸,不痛楚,

懒看,懒记忆,懒问我,

今天得到的叫什么,管不了……”

“什么歌?这么好听!”

她把黑白封面的磁带盒子扔给了我——

是一盒港版林忆莲《破晓》粤语专辑,颠覆了我对港台歌曲的偏见。来自她第九张粤语大碟《梦了、疯了、倦了》(1991)。西洋乐器中加入中国元素,歌词超脱了俗套的爱情题材,开始探索内心世界,把粤语歌曲带到了一个新的高度。

意识到中文歌也能在世界流行音乐中展现魅力与实力,我很有感触。这不亚于在摇滚圈里听到崔健的《新车在路上的摇滚》,让我对林忆莲,对香港乐坛刮目相看。

橘黄的灯光下,我们一边听歌一边又聊了些琐事。

“记得我五岁?还是六岁?反正是在幼儿园的时候,我们班一共才十来个孩子。我小时候长得很可爱,皮肤白白的,眼睛大大的,嘴也很甜,非常讨阿姨们的喜爱。这也招致班里几个大孩子的嫉妒,老是孤立我,不跟我玩,抢我的玩具……总之各种伤心。有一次早上洗漱时阿姨奇怪地发现所有孩子的毛巾都掉在了地上……不过很快就破了案:因为只有我的毛巾还挂在那里……”

“原来是你……”我忍俊不禁。

“哈哈……”云嫣忍不住大笑起来,点着头:“后来妈妈来了才算完事。那时开始,我就每天盼着长大,以为只有成为大人,才无所畏惧无所不能。”她的眼里的神情黯淡下来:“离开湖畔后你别看我老是在玩,好像什么都不在乎,其实很无聊很空虚,迷惘不知所终……”

她忽然打住,看了下桌上的闹钟:“不早了,我要睡觉了。”

我不甘地起来,慢吞吞走到门口,还想索一个吻,她灵活地闪躲开,忍住笑把我推出了房门。

“等等!”我用脚抵住门:“想告诉你件事儿。”

“什么?”

“我非常非常……喜欢你!”

“呵呵呵!”她爽朗地笑,看得出是带着真切,却给了我一句折磨人的回答:

“上一个说这句话的人,已经被我甩了!”

我一楞,房门关上了。

自从遇到云嫣,我一直不能很好定位与她之间的关系。有时候觉得她就在你心里,心有灵犀,爱如潮水;有时候又觉得她与你格格不入,如临渊相望,看似就在面前,而要到达她身边却是差之千里……更是很难把握她的思维,总是徘徊于爱与恋的边缘。

为了她的这句话,整个晚上都没睡安稳。因为我是凡夫俗子,会衡量得失,算计成本。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