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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章 丽莎

最早在客房部,我跑得最多的是七楼,完全是因为囡宝在那个楼层。

记得我刚进湖畔,囡宝家和我同一方向,上下班经常会同路,有个熟悉的人聊聊也可以打发时间,故常上班有空去七楼找囡宝。正值旺季,客服部的一次性牙刷来不及包装就送来了,要员工客串包装工。操作很简单:只要把牙刷牙膏往包装盒里一塞就完事儿了。那天我也在员工休息室里帮忙,一边和囡宝聊天。

不知是否包装口子设计得太小,牙刷塞进去不太容易。

我嘟囔了一句:“这么小塞不进去啊!”身边忽然发出一声清脆的笑声。

我抬眼,看到一个眉清目秀的女孩不知何时已站在我旁边,正捂着嘴笑。我的脸有点发烫。我可以发誓:当时我衷心希望她的笑是纯洁的,而是我自己想多了。

“你是插花的园艺师吗?”她停住笑,声音脆生生的仿佛山间清泉一尘不染非常悦耳。

“我就是打工的。”我照实说。

“太谦虚了,我看你插的花很好看呢,一定有专业学过。”她靠近身子,压低声音说:

“我告诉你个秘密:我常把最漂亮的几支花拔出来偷偷藏回家,嘻嘻。”

我略吃惊,顺口说:“以后我有得多,就给你留着。”

没想她伸出小拇指:“来!”

“干嘛?”

“拉钩啊,笨!”

就这样,拉钩以后,丽莎成为在湖畔认识的第一个让我心动的异性朋友。

这以后我来七楼就不一定是找囡宝了。

丽莎喜欢花,她说她家每天鲜花不断,即使在寒冬腊月。而且,对花的知识如各种花的寓意、花语比我这个专业人士都要精通,我常以花的名义与她展开话题。她对我的爱好特别感兴趣,比如画画、摄影、围棋、集邮等;她也说她的爱好:钢琴、音乐、看书、花艺,交汇点比较多,也让我发现自己谈吐上的弱点其实也没那么不堪。但因为七楼vip客户比较多(楼层高,可看西湖),丽莎总是很忙。

有天我来找她,服务台没人,刚想离开,发现柜台里面有一本翻开的工作笔记。走近一看不由心跳加速,发现本子上密密麻麻写满了我的名字。

我疑惑不解之际,走廊里来了一人,正是丽莎。她态度自然,走过来先把笔记本合上,说今天很忙,没时间聊天了。气氛一时有点尴尬,我就此告别。

我刚进电梯的时候,“等等!”丽莎跑了过来。我忙按住电梯门,心砰砰跳着。她眨了眨长长的睫毛,往我手里塞了一张纸条,转身走开了。

我等电梯门合上,打开一看,是六个阿拉伯数字。

美妙的感觉让我沉醉了好几天。这种感觉十分奢侈,人一生中可能只有那么一两次。

除了学生时期的单相思,认识丽莎之前我的情感生活就是一张白纸,典型“爱情的小白”。有人说,感情的付出如果不是双方面的,那就毫无意义。我对此持保留意见。

那时私人电话不多,但每次看到她妩媚的容貌和大小姐的举止,总觉得是我的一厢情愿。因而丽莎给的号码多半只是静静地呆在我小小的通讯录里。即使偶然用马路边的公用电话和她交谈,也都只局限于普通朋友间的范畴。这种友情式的关系延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。

有人跟我说:朋友间耐得住平淡,经不起风雨;情侣间经得起风雨,却耐不住平淡。以此验证,她只是一个普通朋友无疑了。直到有一天,她说要我来教她围棋。

女人说的某一件是往往并非指这件事本身。那时我还没明白这一点。

所以丽莎休息日那天,我背着2.4公斤老爸从云南买来的棋子,顶着大风赶到她香积寺的家。其实我差点把老爸的酸枝木棋盘也偷偷带出来。到不是因为实木棋盘的重量,而是我想了想背着棋盘骑自行车的样子,还是放弃了——我的菲利普赛车没有后座。

丽莎的家在香积寺旁边。

香积寺建于北宋年间,历代多次毁建。清代在寺内建有东西双塔,后寺毁仅留双塔;六八年东塔被毁,仅存西塔。我去她家的时候那里一片废墟被高墙围挡着。

我在大运河一条穿过lc区的支流河道旁停好车,这里小河弯弯,古巷深深,别有意境。走进她家大门的时候,她外婆正在阳光下打理种在门口的蔷薇花。画面宁静而祥和。

“哦,莎莎的同事啊!”外婆六十左右,目光炯炯,精神矍铄。

我进到里屋,丽莎还在她自己的房间里,让我等一会。我就在客厅沙发坐下。

丽莎的家是旧式老房经过改建,比较宽敞,布局合理。光洁的地砖,铝合金门窗,都是当年时新的建筑材料。客厅正面墙上有一副油画:托斯卡纳的乡村风光;茶几上摆着一盆文竹,窗户前面一架盖着洁白刺绣桌布的钢琴正沐浴着阳光……一切洋溢着浓浓的艺术气息。

门开了,丽莎身着浅紫色运动装,长发披肩,淡妆略施,更加妩媚。她泡了外婆做的玫瑰花茶给我,带我参观她的闺房。花瓶里的康乃馨、墙上的孔雀羽毛、床上大大的毛绒玩具,还有一个装满书的书架。也是我的兴趣之一,就到书架旁看她的藏书:既有《简爱》、《巴黎圣母院》、《红与黑》等名著,也有台湾席慕蓉、大陆“朦胧派”的诗集,以及亦舒、琼瑶那样的小说。忽然,一本书的标题引起我的注意:《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》,抽出来一看:米兰·昆德拉著,作家出版社1987年,翻译:韩少功。

“书名很吸引人。好看吗?”我问。

“我才看了一半,嗯……”丽莎露着好看的酒窝,笑嘻嘻地:“反正等我看完了,借给你自己看好了。”

我把书放回书架。

作为主人,她说先要为我谈一首钢琴曲,以示对我的欢迎。我窃喜:平生第一次现场聆听一个人弹钢琴,且还是我暗中喜欢的人。要知,**十年代钢琴绝对是普通家庭高高在上的奢侈品,许多学琴之人均以电子琴代替,不难想象我当时激动复杂的心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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